前5月外资增持约4230亿元,债市引资成果丰硕
中国债券正成为金融市场吸引外资的重要阵地。数据显示,截至5月末,境外机构持有我国银行间市场债券3.68万亿元,为连续第2个月增加,并较2020年末增加约4230亿元。
分析人士指出,我国经济发展前景良好,人民币资产收益具有优势,加之金融市场持续扩大开放,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债市参与程度稳步提升,未来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构建金融双向开放新格局过程中,境内主体“走出去”渠道也逐渐丰富起来,债券市场方面,“南向通”可能成为下一个看点。
外资继续加仓 总量与占比双升
央行上海总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3.68万亿元,约占银行间债券市场总托管量的3.5%,两项数据较4月末的3.62万亿元和3.4%均有所增加,显示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的参与程度稳步提升。
中央结算公司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末,境外机构在该公司的债券托管量为32632.62亿元,较4月末增加约413亿元;上海清算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末,境外机构在该公司的债券托管量为4144.51亿元,较4月末增加约202亿元。综合测算,5月境外机构净增持银行间债券约615亿元,为连续第2个月增持,且较4月增持力度有所加大。
5月,境外机构继续保持活跃交投,总成交超过8000亿元。央行上海总部公布的数据显示,5月,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现券交易量约为8300亿元,日均交易量约为440亿元。另据债券通公司披露,5月债券通总成交超5059亿元,日均成交超281亿元。
与2020年末数据相比,今年前5个月,境外机构持有的银行间债券增加了约4230亿元,增量超过了2020年前5个月的2384亿元。
外资增持具有趋势性
“目前来看,外资增持的总体趋势还会持续。”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此前就此阐述了四方面理由:国内基本面为外资增持境内债券提供了根本支撑、债券市场具有外资增配的发展空间、中国债券的资产收益相对有优势、人民币资产呈现一定的避险资产属性。
她提到,到去年年底,外资持有境内债券占整个债券市场托管总量的3%,低于美国的28%,日本的14%,也低于巴西(9%)等新兴市场国家,外资占比还有较大幅度提升空间。
她表示,3月底,富时罗素宣布从10月开始分阶段把中国国债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中国国债在指数中的占比权重将达5.25%。“有市场机构预测,按照这个权重,中国的债券市场应该会迎来超过1300亿美元资金流入。”王春英说。
关于外资增持境内债券是否可能带来风险,王春英此前表示,境外央行等稳健型投资者是持有境内债券的主力。另外,外资投资表现出追求稳定收益的特征,以购买低风险债券为主。
今年5月数据显示,目前境外机构持有最多的券种是国债,托管量为2.12万亿元,占比57.7%;其次是政策性金融债,托管量为1.02万亿元,占比27.7%;其后是同业存单,托管量为2391亿元。上述均为主权信用债券或低风险债券。
“中国金融市场持续对外开放,债券市场仍是相对稳定的外资投资渠道,全球投资者也需要配置人民币资产。”王春英说。
既要“迎进来”也要“走出去”
近些年,在加大力度将境外资金“引进来”的同时,方便境内资金“走出去”的安排也在稳妥实施。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向17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发放了103亿美元额度。这是自QDII制度实施以来,单次批准额度最多的一次。此外,去年三季度以来,QDII额度发放有所加快。自2020年9月至此次发放,外汇局已经累计发放了7轮QDII额度。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外汇局在推动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方面成效显著,在先后出台政策取消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境内证券市场的同时,坚持常态化、规则化发放QDII额度,有助于构建金融双向开放新格局。
分析人士认为,QDII额度常态化发放,顺应境内投资主体加大全球资产配置的需求,释放了双向开放清晰信号,有助于促进跨境资金双向有序流动。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预计,围绕资本项目和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落实跨境资本流动均衡管理,央行、外汇局还会有一系列新的举措。
具体到债券市场,近期关于“南向通”的讨论有所升温。从开放角度看,“南向通”的开通将有利于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2017年7月,“债券通”北向开放正式开通。当时有关部门曾指出,未来两地监管当局将结合各方面情况,适时扩展至“南向通”,将其作为境内机构“走出去”投资境外债券市场的可选通道。
2020年12月,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正与香港货币当局研究探讨“南向通”框架性方案。“‘南向通’要和人民币国际化以及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部署相配合,要有利于境内投资者、境内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的发展,也要允许境内投资者自主选择具体的交易结算安排,构建出一个便捷可控的‘走出去’通道。同时,央行和香港货币当局仍会继续加强监管合作,共同防范跨境资金流动的风险。”该人士说。(张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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