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整体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实地督导检查
9月22—28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内蒙古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28日上午在呼和浩特召开督导检查反馈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王莉霞,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总督学郑富芝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组长、教育部总督学顾问郭虎代表督导检查组反馈了意见,认为内蒙古所有县(市、区、旗)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
郑富芝指出,内蒙古全区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是内蒙古教育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要在新起点上推动内蒙古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再上新台阶。一要抓巩固,在健全机制上下功夫,抓好问题整改,持续加大投入,压实政府责任。二要抓提升,在优质均衡上下功夫,实现全面发展的理念更鲜明、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教师队伍更强、人民群众更满意。三要抓生态,在规范秩序上下功夫,更深、更实、更严推进“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四要抓监督,在实际效果上下功夫,落实好《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确保督出威信、督出效果。要进一步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从小打牢孩子们爱党、爱国的思想根基。
王莉霞表示,内蒙古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和成效践行“两个维护”、诠释绝对忠诚。二是聚焦问题抓整改,在破解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突出问题上动真格、见真章。三是扭住责任保落实,自上而下拉紧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四是巩固拓展促提升,推动内蒙古义务教育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教育工作全过程、融入到教育教学各环节,推动“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在青少年心中深深扎根。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奇巴图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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