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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

来源:教育部 编辑:admin 时间:2023-04-05
导读: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

  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教高〔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3年2月21日

  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

  改革方案

  学科专业是高等教育体系的核心支柱,是人才培养的基础平台,学科专业结构和质量直接影响高校立德树人的成效、直接影响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制定如下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动高校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

  2.工作原则

  ——服务国家发展。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建好建强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

  ——突出优势特色。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做强优势学科专业,形成人才培养高地;做优特色学科专业,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

  ——强化协同联动。加强教育系统与行业部门联动,加强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培养、评价等方面协同,实现学科专业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相互匹配、相互促进。

  3.工作目标

  到2025年,优化调整高校20%左右学科专业布点,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学科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基础学科特别是理科和基础医科本科专业点占比进一步提高;建好1000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专业点、300个左右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在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挥重要作用的学科取得突破,形成一大批特色优势学科专业集群;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建成一批专业特色学院,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协调、特色更加彰显、优化调整机制更加完善,形成高水平人才自主培养体系,有力支撑建设一流人才方阵、构建一流大学体系,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二、改进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建设工作

  4.加强学科专业发展规划。高校要科学制定学科专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需要,做好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升级、换代和新建工作。要将学科专业规划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相统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每年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对本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进行专题研究。

  5.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要打破常规,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关键技术领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学科,以及服务治国理政新领域新方向,打造中国特色世界影响标杆学科。要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深化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优秀青年人才团队,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完善多渠道资源筹集机制,建设科教、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

  6.深化新工科建设。主动适应产业发展趋势,主动服务制造强国战略,围绕“新的工科专业,工科专业的新要求,交叉融合再出新”,深化新工科建设,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对现有工科专业全要素改造升级,将相关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成果、最新要求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过程。加大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支柱产业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力度,打造特色鲜明、相互协同的学科专业集群。推动现有工科交叉复合、工科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应用理科向工科延伸,形成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培育新的工科领域。

  7.加强新医科建设。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落实“大健康”理念,加快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医学学科专业体系。聚焦理念内容、方法技术、标准评价等,全方位改造升级现有医学专业。主动适应医学新发展、健康产业新发展,布局建设智能医学、互联网医疗、医疗器械等领域紧缺专业。瞄准医学科技发展前沿,大力推进医科与理科、工科、文科等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培育“医学+X”“X+医学”等新兴学科专业。

  8.推进新农科建设。面向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推进农林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服务支撑农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主动运用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等改造提升现有涉农学科专业。服务国家种业安全、耕地保护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生态系统治理、乡村建设等战略需求,以及森林康养、绿色低碳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开设生物育种、智慧耕地、种子科学与工程、农林智能装备、乡村规划设计等重点领域紧缺专业。积极推进农工、农理、农医、农文深度交叉融合创新发展,培育新兴涉农学科专业。

  9.加快新文科建设。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努力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推动文科间、文科与理工农医学科交叉融合,积极发展文科类新兴专业,推动原有文科专业改造升级。强化重点领域涉外人才培养相关专业建设,打造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关键语种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主动服务国家软实力提升和文化繁荣发展。推进文科专业数字化改造,深化文科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做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相统一,打造文科专业教育的中国范式。

  10.加强基础学科专业建设。建强数理化生等基础理科学科专业,适度扩大天文学等紧缺理科学科专业布局。精准推动基础医学(含药学)学科专业建设,推进基础与临床融通的整合式8年制临床医学教育改革。系统推进哲学、历史学等基础文科学科专业建设,推动形成哲学社会科学中国学派。促进多学科交叉融通。适应“强化基础、重视应用、特色培养”要求,分类推进基础和应用人才培养。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要加大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力度;地方高校要拓宽基础学科应用面向,构建“基础+应用”复合培养体系,探索设置“基础学科+”辅修学士学位和双学士学位项目。

  11.完善学科专业建设质量保障机制。高校要按照人才培养“先宽后深”的原则,制定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系统设计课程体系,配齐配强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实践基地等,确保人才培养方案落实落地。定期开展学科专业自评工作,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建设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系统报告学科专业建设与调整整体情况、分专业建设情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省级学科专业建设统筹和管理

  12.加强学科专业设置统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要做好本地、本部门所属高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指导本地、本部门高校做好学科专业设置工作。综合应用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资源配置等,促进所属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省级学位委员会统筹力度,推动学位授予单位动态调整学位授权点;充分发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功能,推动自主审核单位优化现有学位授权点布局结构。

  13.严格学科专业检查评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照相关标准,对所属高校新设学科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实践条件、学生满意度、招生规范度等进行检查,对未达到条件的要限制招生、限期整改。定期开展学科专业建设质量检查,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要责令暂停招生、限期整改。

  14.开展人才需求和使用情况评价。国家和省级有关行业部门要主动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毕业生就业反馈预警及人才使用情况评价,适时发布区域及有关重点产业和行业人才需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高校学科专业与区域发展需求匹配度评估,及时公布本地优先发展和暂缓发展的学科专业名单。建立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鼓励行业企业参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及实施工作。

  四、优化学科专业国家宏观调控机制

  15.切实发挥学科专业目录指导作用。实施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完善一级学科设置、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统计编制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积极发展新兴交叉学科。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动态调整国家控制布点本科专业和特设专业目录。

  16.完善学科专业管理制度。实施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和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定期编制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修订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探索建立专业预调整制度,明确高校申请备案(审批)专业,须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原则上提前1年进行预备案(申报)。加强学科专业存量调整,完善退出机制。对高校连续五年未招生的专业予以撤销处理。

  17.加强学科专业标准建设和应用。完善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和学位基本要求,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核验,完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兜住学科专业建设质量底线,推动高校依据标准和人才培养实际动态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发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对学科专业建设的指导与质量监督。

  18.强化示范引领。深入实施一流学科培优行动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树立学科专业建设标杆。推进分类评价,基础学科专业更强调科教融合,应用型学科专业更强调产教融合,引导不同类型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和水平。开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三级本科专业认证工作。

  19.深入实施“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统筹“双一流”建设高校、领军企业、重点院所等资源,创新招生、培养、管理、评价模式,超常规布局一批急需学科专业,建成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形成更加完备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显著提升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

  20.加强专业学院建设。在学科专业基础好、整体实力强的高校建设30个左右未来技术学院;在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高校建设300个左右现代产业学院;依托有关高校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支持高校以特色优势学科专业为依托,建设示范性集成电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一流网络安全学院、示范性密码学院、示范性能源学院、储能技术学院、智慧农业学院、涉外法治学院、国际组织学院等专业特色学院。推动专业性(行业特色型)高校进一步提高特色化办学水平。

  21.健全学科专业调整与人才需求联动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有关行业部门要大力支持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建立健全人才预测、预警机制,建立人才需求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发布重点行业产业人才需求,对人才需求趋少的行业产业进行学科专业设置预警。

  22.“一校一案”狠抓落实。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改革方案,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按照“一校一案”原则,研究制定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地方高校方案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教育部备案,直属高校及各地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各地各高校应结合年度学科专业设置,每年9月底前报告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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