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部署要求,持续提升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将覆盖范围拓展至中小学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等政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制度,从严规范中小学特定类型招生,不断健全公平公开、规范透明、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通知》提出了专项行动的八项重点任务。强化资源前瞻布局。建好学龄人口预测数据库。定期以县域为单位开展校舍资产、教师配备、装备配置等基本办学条件摸排,精准分析研判各学段各年度基础教育学位余缺状况,进行学位预测预警。积极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妥善处理好学区划分调整、学校布局调整等。严禁各类违规招生。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严格规范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特定类型招生省级审核备案制度。严禁任何地方、任何学校未经省级批准,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殊招生。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需严格控制在试点范围内开展。开展小语种特色培养项目的学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计划,在小升初过程中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文化科目测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社会公开。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保障重点群体公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持续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和招生计划,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因地制宜制定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具体实施办法。加强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各省要指导市、县加快建立招生入学信息集中发布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明确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加快推进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制订“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引清单,线上业务办理实现报名、审核、录取等“一网通办”。线下业务办理简化表格填写和证明材料提交,实现“只进一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利用数字化手段提供政策解答、报名指引等智能咨询服务。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前置排查学校办学情况,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通知》强调了四点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部署,将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本年度招生政策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各地要明确细化工作要求,形成严抓严管的态势。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于4—9月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平台设立“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专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须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主动公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加强违规查处。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全过程监管。对群众关注度高、舆情较多的热点学校要加强现场指导。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学校,严肃追究相关行政部门及学校负责人责任。积极宣传引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让社会和家长广泛知晓。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对于泛化炒作“教育内卷”“中考状元”“盲盒率”、升学率等话题,以及攻击抹黑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行为,要及时管控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