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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办公厅副主任余茂玉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报告(实录)

来源:新华网 编辑:admin 时间:2021-03-08
导读: 去年10月底,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报告起草组,启动报告起草工作。周强院长直接部署、全程主持报告起草,春节假期多次直接修改报告稿,带领起草组同志一起研究

  新华网: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总体情况和主要特点。

  余茂玉:去年10月底,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报告起草组,启动报告起草工作。周强院长直接部署、全程主持报告起草,春节假期多次直接修改报告稿,带领起草组同志一起研究,反复斟酌。其间,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专门征求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对报告稿和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征求了各有关方面、各省区市意见。起草组在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广泛开展线上线下调研、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历经36次较大幅度修改最终定稿。报告全面梳理总结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人民法院的生动实践,反映了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取得的新成效。报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和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用案例和数据说话,讲好生动的法治故事。

  “把报告写在平时”,这是起草组工作的真实写照。写报告不是写文章,而是写工作,起草组“把报告写在平时”,写出过去一年人民法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新进展,写出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新实践。关于报告的特点,如果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努力讲好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故事;如果用四句话概括就是:

  一是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报告突出了人民法院胸怀“两个大局”、聚焦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依法履职的情况。报告生动展现了人民法院在维护防疫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六稳”“六保”、推进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三大攻坚战等方面开展的工作,用一项项司法政策、一件件务实举措、一个个生动案例,诠释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的忠诚与担当。

  二是充分体现人民立场。报告始终坚持“以百姓心为心”,聚焦老百姓的民生关切事,以群众视角看法院工作,努力传递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比如,围绕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安全、和谐家庭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就业等民生司法保障问题,用体现民意的司法政策、暖心为民的司法举措、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讲好人民法院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的法治故事,努力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积极回应各界关切。报告聚焦社会各界关切,高度重视老年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其中多次提到“老年人”,严惩假借“以房养老”坑害老年人的犯罪,对老年人关心的强行啃老、理财骗局等都作了积极回应,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美德。同往年一样,加强涉军维权一直是报告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讲到了地方法院和军事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举措,讲到了加大对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力度的工作,还专门讲到湖南法院主动协调为西藏戍边战士提供后方坚强司法保障的动人故事。

  四是以案明德、以事明理。报告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用案例、事例说话,使用案例40余个,用一个个小案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司法审判是将“纸面上的法律”变成“现实中的法律”的重要途径。公众在一个个具体司法案件中,能够形象地感受到“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从而树立规则意识,明确行为界限,依法生产生活,预防违法犯罪,减少矛盾纠纷。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树立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件,发布典型案例,发挥司法裁判定分止争、惩恶扬善功能,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引导人们增强法治意识,坚守道德底线。去年报告讲述了很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好故事,比如破解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等问题的典型案例,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争做法治中国好公民。今年报告进一步讲述了许多好故事,比如,保护诚实守信,让虚假陈述者付出代价、制假售假者受到惩处、碰瓷者落入法网、让诚实守信者受到激励,再如,围绕促进和谐家庭建设,会同妇联完善反家暴联动机制,依法认定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无效、判令全额返还打赏金等生动故事。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案件的审理,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好品行,让新时代司法更加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

  新华网: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人民法院在服务依法防控、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维护医疗秩序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余茂玉:疫情发生后,最高人民法院迅速部署,指导各级法院依法严惩涉疫犯罪,妥善化解涉疫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防控的工作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最吃劲的时候,及时出台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犯罪等意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疫犯罪,审结涉疫犯罪案件5474件6443人,发布涉疫典型案例34个,有力震慑涉疫违法犯罪,维护防控秩序。

  报告高度关注医院医疗秩序和医生合法权益,报告提到“医”字8次,强调严惩扰医伤医犯罪,支持平安医院建设。报告中写的这些工作,就是在回应广大医护人员的关切,努力让“新时代最可爱的人”感到安全。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出台措施保障医护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严惩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为医护人员和广大患者积极创造良好诊疗环境。严惩侮辱恐吓诽谤医护人员、故意撕扯医用防护装备等犯罪行为,依法保护“最美逆行者”。对暴力伤医“零容忍”,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对杀害医生的孙文斌等人依法判处死刑,震慑涉医犯罪行为。通过一系列举措、一个个案件,用司法的力量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为广大医务工作者专心钻研医术、安心诊断检查、放心防控救治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让一线医生护士执业有更多安全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余茂玉。陈杰摄

  新华网:人民法院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请向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余茂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依法防控要求,惩治涉疫犯罪,化解涉疫矛盾,及时出台一系列司法服务举措,以精准司法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周强院长在报告中用“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定位了司法在服务“六稳”“六保”中发挥的作用。

  一是明确司法政策“稳预期”。疫情期间,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相关制度出现时间差、空白区。针对疫情引发各种新的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主动加强研究应对,及时出台了审理涉疫民商事、涉外商事海事、执行案件等4个意见,先后发布3批31个保障复工复产的典型案例,厘清法律适用问题,明确司法政策导向,各地法院及时定分止争,积极发送涉疫纠纷司法建议或法律风险提示,让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行为有指引、吃下“定心丸”,避免陷入纠纷争执影响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是坚持善意司法“促发展”。疫情影响下,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通过破产重整、和解以及善意执行等方式,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适时推出一系列加强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政策举措,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报告中提到了一组数据:各级法院对2.5万家企业暂缓强制执行措施,在18.1万件民商事案件中采取“活封”等措施,为企业释放资金1631亿元、土地869万亩、厂房3271万平方米,帮扶3.6万家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落实惠民政策“保民生”。疫情防控期间,保障防疫物资供应是极重要的民生。各级法院依照法定程序,紧急为1386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临时变更财产保全措施,支持扩产抗疫,确保紧缺医疗物资供应。同时,及时妥善化解餐饮商贸、文化旅游、物流运输、劳动争议等与生产生活密切关联的纠纷。报告还特别讲到,坚决纠正涉疫就业歧视行为,严禁仅以劳动者曾感染新冠病毒或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等为由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法支持和规范共享员工、网络零工等灵活就业,努力让群众在疫情冲击下就业得到保障。

   新华网: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请您介绍一下人民法院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任务情况。

  余茂玉:扫黑除恶是十九大以来最得民心的大事之一。经过三年攻坚,社会治安形势更好了,老百姓安全感有了明显提升,续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人民法院按照党中央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完成了专项斗争审判执行任务。报告中用一组数据说明了工作成效。专项斗争以来,共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3053件226495人,结案率99.4%,重刑率34.5%;“打财断血”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373.7亿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打伞破网”审结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2668件,清除害群之马;孙小果、陈辉民、尚同军、黄鸿发等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头目被依法判处死刑,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按照党中央部署,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新华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加强被告人诉讼权利和被害人合法权益保障,支持律师依法履职,做了哪些工作?

  余茂玉:人民法院高度关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支持律师依法履职。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次提到“律师”,这是近年来最多的一次。其中有很多务实举措。比如,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司法部出台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见,研发上线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提供案件开庭排期避让提醒等35项在线服务。各级法院依托律师服务平台、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立体化渠道,方便律师参与诉讼活动。新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通过具体制度设计,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对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移送的讯问录音录像,准许辩护律师查阅,切实保障查阅权。

  新华网:周强院长在报告中用了较长篇幅讲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情况。前几天,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舆论热度很高,反映出社会各界期盼司法更加有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余茂玉: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过去一年,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出台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意见,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针对儿童犯下的各种严重罪行决不姑息、毫不手软。比如报告提到的“百香果女童被害案”,虽然强奸杀害女童的被告人杨光毅自首,但其恶行严重违国法、悖天理、逆人情,性质极其严重,法院坚决依法改判并执行死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惩治“校闹”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典型案例宣传,依法保护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老师应有的尊严,促进解决学校、老师、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

  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法院始终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这种新问题,依法认定打赏无效,要求全额返还,一个案件就明确了规则。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最大限度帮助其回归社会。同时,宽容不等于纵容,对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屡教不改的,人民法院也要依法惩处。

  除了审理案件,法院还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会同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开展寒假关爱儿童活动,把法治安全教育送到儿童身边。组织法官走进校园、走上讲台,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校外法治辅导员,与《道德与法治》课老师一起集体备课,用生动的案例帮助青少年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与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人民法院自身在未成年人审判机制方面也做了一些创新。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还在最高人民法院六个巡回法庭设立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各地法院少年法庭探索圆桌审判等审判方法,让少年迷途知返,用法治呵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新华网:人民群众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诚信问题反映强烈,请问法院在保护诚实守信方面有哪些新举措新成效?

  余茂玉: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以一个一个具体案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依法治理诚信缺失问题。出台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意见,严惩碰瓷行为,让设局下套者自食恶果。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严惩不贷,该赔偿的要赔偿,触犯刑法的要入刑。依法惩治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对某房地产公司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制造63起虚假诉讼案,顶格处罚6300万元。

  二是促进网络空间道德建设。人民法院发布严惩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对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加大惩治力度。依法惩治网络流量造假、流量劫持等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开放司法区块链平台,支持网络著作权人通过平台提交、固定证据,预防和惩治网络抄袭。

  三是坚持惩戒失信与褒奖诚信并重,以公正裁判激励人们讲诚实、守信用。保护守信一方合法权益,对毁约背信、制假售假、坑蒙拐骗的,依法予以制裁。建立失信名单分级分类管理、信用修复和正向激励等机制。在制度的正向激励下,去年有197万人次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区分失信与经营风险,探索个人破产、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等制度,为“诚实而不幸”的创业失利者提供重生机会。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让虚假陈述者付出代价、制假售假者受到惩处、碰瓷者落入法网,让诚实守信者受到激励,用司法的力量营造诚实守信好风尚。

  新华网:保护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受到社会高度关注。请问人民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方面有哪些新亮点?在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余茂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促进创新。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一是依法服务科技自立自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10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方便当事人举证、缩短诉讼周期、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赔偿金额,知识产权案件判赔金额同比增长79.3%,促进形成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的法治环境。去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6.6万件,同比上升11.7%,依法公正审理了一大批倍受社会各界、国内外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依法保护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加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和地方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发布知识产权保护行政诉讼、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等典型案例,指导各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加大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保护力度。

  二是促进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加大对“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审理有关商标、著作权等纠纷,支持引导“老字号”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健康发展。加强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果断亮剑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对恶意侵权犯罪依法予以刑事惩罚。

  三是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数字经济的发展在极大便利群众生产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人民法院通过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明晰规则。报告中列举了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比如,审理一系列涉及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劳动权益保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强化对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审理人脸识别纠纷案,判决删除消费者面部特征信息,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四是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知识产权审判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报告中提到,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法院和当地知识产权局签署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促进专利授权确权行为的规范化与科学化。出台为“一带一路”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新华网: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了伟大历史性成就。请问,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围绕服务三大攻坚战采取了哪些措施,有哪些新成效?

   余茂玉:周强院长在报告第二部分“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中专门讲了人民法院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依法履职尽责的情况。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是这个部分的重要内容,主要讲了人民法院结合审判职能服务决战脱贫攻坚、服务金融健康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进展。

  一是服务决战脱贫攻坚。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关于为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案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留守群体司法需求的分析研判,强化司法对接,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审理乱占耕地案件,促进治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向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9.1亿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一些地方法院进行了积极探索。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严惩涉土地、农资违法犯罪,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新疆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助力脱贫攻坚南疆行活动,推动“于田沙漠玫瑰”等地理标志应用保护。福建、江西、贵州、陕西等法院创新司法扶贫举措,服务老区苏区脱贫攻坚。

  二是服务金融健康发展。修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严惩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涉地下钱庄、洗钱等犯罪,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依法严惩违规披露信息、欺诈发行股票等犯罪,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加强上海金融法院建设,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服务国家金融战略实施。

  三是服务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十五周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召开座谈会,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去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5.3万件,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其中,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557件,同比增长82.1%。报告还点到了各地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好经验好做法。江苏法院审理向长江非法排污案,让排污者支付5.2亿元环境修复费用和罚金。河南法院审理废酸污染黄河支流案,改变“企业排污、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现象。福建法院加强古厝、廊桥等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广西法院加强巡回审判保护野生动物。贵州法院积极保护传统村落留住乡土文明。西藏法院依法守护雪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陕西法院用恢复性司法助力修复秦岭生态。青海法院倾力守护中华水塔生态安全。长江流域法院依法审理涉长江禁渔案件,黄河流域9省区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保护中华民族母亲河。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余茂玉。陈杰摄

  新华网:今年1月1日,民法典已经正式实施了。在贯彻实施民法典方面人民法院都做了哪些工作?

  余茂玉:去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贯彻实施民法典,不仅是人民法院履行审判机关职责使命的工作要求,也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全面提升我国民事权利司法保护水平的重要契机。围绕贯彻实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专门组建领导小组,重点抓了“全面清理”“及时制定”“全员培训”“普法宣传”等工作,确保民法典施行后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一是全面清理。对标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法律规定,全面完成对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139个指导性案例清理工作,废止116件,修改111件,决定对2个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适用。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全面、系统、规范的一次清理,废止了与民法典不一致的规定。

  二是及时制定。聚焦急需解决的民事法律适用问题,及时制定与民法典配套的物权、担保、婚姻家庭、时间效力等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解决民法典施行后新旧法律和司法解释衔接适用问题。此外,还修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增加声音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居住权等案由,保障人民权益。

  三是全员培训。坚持分类分级、线上线下、点面结合,民法典学习培训在全国法院实现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举办12场“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宣讲辅导、4期专题培训班,地方各级法院举办4677场民法典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累计培训法院干警256万人次。四是普法宣传。民法典施行后,各地法院依法宣判一批适用民法典“首例”案件,加强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增强民法思维。创新宣传形式,推出系列普法动漫“一分钟带你了解民法典”,各地法院结合实际创新普法形式,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真正走进群众心里。

  新华网:“一站式体验官”基层行、“一站解纷争”全媒体直播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请您为大家介绍一站式建设的亮点。

   余茂玉:这些年,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老百姓的司法需求,一仗接着一仗打,一步一个脚印践行司法为民。继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后,又把破解诉讼难、方便群众诉讼作为重点工作。经过两年奋战,全国法院构建起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机制,为群众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方案和权利救济渠道,促进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

  一是普遍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全面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劳动争议、道交事故、金融保险、证券期货、知识产权等领域的3.3万个调解组织、16.5万名调解员入驻,累计调解案件1360万件,调解成功率65.7%,平均调解时长23.3天。

  二是基本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坚持群众需求导向,把诉讼服务中心建成法院的“总服务台”,把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成法院的“总客服”,让当事人到一个场所、在一个平台、拨一个号码就能一站式办理全部诉讼事项。100%法院建立诉讼服务中心,100%法院建立多元解纷区,大量纠纷在诉讼服务大厅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一站式化解。2020年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快审案件693.3万件,平均审理周期36天,比一审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53%。以中国移动微法院为统一入口,实现立案、送达、保全、委托鉴定等诉讼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一号通办功能,帮助群众办理各项诉讼事务。

  三是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在全国四级法院及一万多个人民法庭做到全覆盖,老百姓可以就近选择家门口的法院对四级法院的案件申请跨域立案。累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8.2万件,88.8%实现了30分钟内响应。全国法院全部开通网上立案功能,网上立案申请超过一审立案申请总量的54%,诉讼事务“网上办”为当事人提供极大便利。

  总的看,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可以更加方便、快捷、低成本地解决矛盾纠纷。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让更多矛盾纠纷通过多样化渠道化解,让群众诉讼更方便。

   新华网:2019年全国两会上,周强院长宣布“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两年过去,目前执行工作成效如何?特别是疫情背景下人民群众胜诉权益是否得到了有效保障?

  余茂玉: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之后,人民法院咬定青山不放松,不断巩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用一个又一个扎扎实实的坚定举措,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2020年,全国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059.2万件,执结995.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9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4.3%和8.1%,执行核心指标继续保持高水平运行,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更加健全。在疫情防控背景下,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效保障当事人实现胜诉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不断健全。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2019年“1号文件”,指导各地法院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和系列措施,推动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失信名单分级分类管理和信用修复机制,精准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失信行为,避免扩大适用、随意适用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二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严格禁止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对2.5万家企业暂缓强制执行措施,对18.1万件民商事案件采取“活封”等措施,千方百计帮扶中小微企业和困难主体纾困解难、渡过难关。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到位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181亿元、涉民生案款254亿元、涉金融债权案件3300亿元。

  三是全面推进“智慧执行”。智慧执行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发挥了重要作用,网络查控案件1464.5万件,网络扣划1045.9亿元;成功网络询价案件20556件,询价总金额330.8亿元;网络拍卖成交24.4万件财产,成交金额4027亿元,节省佣金123.9亿元。持续加大执行公开力度,上线“智慧执行”APP当事人端,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查询沟通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余茂玉。陈杰摄

  新华网:我们注意到,去年法院受理案件数自2004年以来首次下降。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余茂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矛盾纠纷的数量不断增加,法院审理案件特别是民商事案件持续较快增长,这是世界各国法院普遍面临的难题。

  自2004年以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持续增长,先后在2008年、2016年、2019年突破1000万件、2000万件、3000万件关口,2020年实现首次下降。特别是民商事案件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15年后,出现了首次下降。这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的成效。

  诉讼是有成本的,包括时间成本、经济成本。老百姓有了矛盾纠纷,除了提起诉讼外,还可以选择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人民法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就是要把这些解纷方式集成起来,为老百姓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解纷服务。2020年,进入法院的纠纷上升了13.5%,但诉前调解成功424万件,同比增加191%,大量纠纷在立案受理前就分流了,所以进入诉讼程序的民商事案件减少了71.6万件。

  除了一站式解纷之外,人民法院还积极与各级政府、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协作,共同完善社会治理,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化解。

  通过一站式建设的成效,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中国的法院不仅是案件的审理者,更是一站式多样化纠纷解决方案的提供者。人民法院总是尽可能地、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优势。

   新华网: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最关注的就是案件公正不公正、自己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护、能不能尽快判决。我看到周强院长在报告中讲到了一组数据,审结执结数、法官人均办案数、服判息诉率、未结案件数、涉诉信访数等,都呈现出持续向好态势。我相信,审判执行质效的提升非一日之功。请您介绍一下,人民法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余茂玉:审判执行质效直接关乎老百姓对司法的获得感乃至对法治的信赖。我们讲审判执行质效,包括公不公正这样的质量指标,也包括快不快这样的效率指标,还包括好不好这样的效果指标,这不是冷冰冰的数据,而是法院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本抓手,也是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基础依托。同时,我们要看到,审判执行质效的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谋划、久久为功、持续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高标准推进审判执行质效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要。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坚持系统观念,审时度势提出“一体两翼”工作思路,坚持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主体,发挥人民法院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公正、保障权益的职能作用;坚持把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作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一是以制度改革提质增效。改革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鲜明特点,是审判执行提质增效的“金钥匙”。从实行立案登记制到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从落实司法责任制到深化诉讼制度改革,从推进司法公开到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人民法院一仗接着一仗打,用改革思维和改革方式破解工作难题、攻克顽瘴痼疾、激发司法效能。去年以来,人民法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让法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同时,围绕处理好放权与监督关系,健全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涉及群体性纠纷、疑难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监管,强化制约监督,确保案件质效。围绕统一裁判尺度,健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机制,完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通过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法律适用。围绕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15个省区市的305个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坚持简化程序不减权利、提高效率不损质量,经过一年多的改革,试点法院司法效能充分释放,审判质效明显提升,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以科技变革提质增效。积极适应数字化变革,坚持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融合,通过建设智慧法院,为审判执行现代化插上科技翅膀,让公平正义在新时代跑出“加速度”。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电子诉讼平台、庭审语音识别、类案智能推送、网络执行查控等系统广泛运用,为公正司法提档加速注入强劲动力。互联网法院就是智慧法院成果的集中体现,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在线庭审平均用时36分钟,比线下节约2/3,案件平均审理周期60天,比线下缩短1/4,它们在完善诉讼规则、创新技术应用、促进依法治网等方面不断改革探索,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逐步完善,为全球互联网法治发展积极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疫情期间,在线立案738.2万件,在线开庭89万次,在线调解415.6万次,网络查控案件1464.5万件,网络拍卖成交4027亿元,同比均有大幅增长,真正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在金砖国家首席大法官论坛、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等场合,外国最高法院院长、大法官对我国依托制度优势克服疫情影响、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就表示由衷钦佩。

  三是以科学管理提质增效。坚持向管理要质效,以管理促发展。强化审判执行质效管理,推行新型审判执行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全程网上运行、全程留痕、智能监测审判过程和结果偏离态势,实现由过去盯人盯案、层层审批的监管模式向实时动态监管转变。运用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时汇聚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数据,科学调配资源,推动均衡结案,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审判指导,发挥案件评查规范司法行为、统一裁判尺度作用,确保案件质量,牢牢守住司法公正的生命线。

  四是以过硬队伍提质增效。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树立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强调审判执行案件要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尊重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这几年,法院工作报告中很多小案例传递出正能量,从于欢案到王力军收购玉米案,从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到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再到这次报告提到的侵害“两弹一星”功勋于敏名誉权案等等,一个个生动案例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广大法官努力通过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明规则、破难题、扬正气、树新风。人民法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以严管厚爱激励履职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把审判执行作为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确保按程序、按期限、按事实、按证据、按法律审判执行好每一个案件,开好每一个庭,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回望“十三五”,全国法院受理案件在2016年、2019年先后突破2000万件和3000万件关口情况下,审判执行质效稳中向好,这是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的直观体现。这五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在广大干警心中深深扎根,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成熟定型,立案难得到解决,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和审判专业化建设亮点纷呈。聂树斌、张玉环、张文中等一批历史形成的冤错案件得到依法纠正……人民法院较好完成“十三五”规划建议确定的“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等目标任务,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这些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人民法院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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