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关注 > 法治 > 正文

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5类人员从重罚!

来源:新华网 编辑:admin 时间:2020-04-23
导读: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记者熊丰)最高人民检察院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明确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五种行为、应当从重处罚的九种情形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记者熊丰)最高人民检察院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明确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五种行为、应当从重处罚的九种情形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万春介绍,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虽然从整体上看人数总量不大,占同期犯罪比例不高,但数量逐年增长。2017年至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数分别为84人、428人、552人,2018年、2019年比上年分别增长了410%、29%。更突出的问题是,一些黑恶势力利用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意将未成年人作为发展对象,以此规避刑事处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2247件180854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46173件135865人,其中涉未成年人3841人,包括涉黑案件392人、涉恶案件3449人。

  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五种行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的九种情形;明确要求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纠集者、主犯和直接利用者五类人员从重处罚。要求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全面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标本兼治。

  万春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被黑恶势力利用;建立与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涉黑涉恶预警机制,及时阻断未成年人与黑恶势力的联系。

责任编辑:admin

打赏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网友评论:

栏目分类
Copyright © 2010-2020 环球新闻传媒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3004180号-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