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部署,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推动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加强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中职学校学生管理和德育工作水平,2021年继续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
本次比赛由教育部主办,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人民政府承办,长沙财经学校协办,高等教育出版社参与支持。比赛设立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比赛组织实施,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及比赛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执委会设立专家组,由主办单位聘请中职班主任工作领域有关专家担任成员,负责比赛指导工作。执委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同志组成。执委会设立评判组、仲裁组、监督组、保障组,由主办单位会同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具体组建。
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是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重要组成部分,比赛方案等有关材料在比赛官方网站(www.nvic.edu.cn)公布。决赛时间和组织形式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安排。请各地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组织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比赛,并于2021年9月25日前将联系人信息发送至比赛执委会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张建鹏、刘俊,010-66096478、66097145,电子邮箱:zcsdy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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