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向新疆和兵团反馈生态环境问题
新华社乌鲁木齐6月1日电(记者孙哲)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日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反馈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督察指出,自治区和兵团生态环境保护虽取得较大进展,但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的明确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仍有差距,在推动经济发展中落实绿色低碳理念不够,一些领域的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有些解决不力。
督察组表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自治区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脆弱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发展、轻保护”情况,盲目上马“两高”项目管控不力。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以来招商落户6家违法的高耗能虚拟货币“挖矿”企业。2021年12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违规为7个未按要求达到能耗先进水平的在建项目出具节能审查复核意见。
督察组指出,自治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问题突出。“乌昌石”区域(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局部、石河子市和五家渠市)相关市州及部门同防同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落实减煤控煤不力,重污染天气应急打折扣。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有134家涉气企业未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督察组指出,自治区生态保护与修复不力,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不力。昌吉回族自治州宝明矿业公司石长沟矿区违法占用天然牧草地2.3万亩,选矿废水直排外环境。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金川矿业等3家公司违法占用草原1.1万余亩。相关地州林草部门排查违法征占用草原流于形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基础数据混乱、底数不清。阿勒泰地区100余家企业及旅游项目违法占用草原问题未纳入排查清单。艾比湖流域内奎屯等县市常年超指标用水,奎屯河已基本无水注入艾比湖。博斯腾湖的河湖自然连通被破坏,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未按要求向博斯腾湖输水。
督察认为,兵团一些师市和部门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生动力不强,一些督察整改工作不到位,一些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生态保护修复存在差距。兵团“十四五”拟投产达产的23个“两高”项目中,有16个未经批复即开工建设。一师阿拉尔市天盈石油化工、十三师新星市大安特种钢、四师可克达拉市绿华糖业、七师胡杨河市疆润化工材料等企业存在较为严重的环境违法问题。兵团人工防护林退化较为严重,退化面积达67.3万亩,退化率为38.7%。
自治区和兵团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2年4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064件群众举报问题基本已办结或阶段办结,责令整改468家,立案处罚179家,立案侦查6件,约谈88人,问责64人。
督察要求,自治区和兵团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草原、湿地、防护林、胡杨林等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科学合理明确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范围。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思想,加强统筹协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综合效能。高度重视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办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自治区和兵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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